关于评选2018年度巾帼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和优秀女工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激励全校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奋发向上、建功立业,为全面建成 “省内领先 全国一流” 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贡献力量。学校工会决定,评选2018年度为我校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巾帼示范岗6个、巾帼建功标兵26名、优秀女工工作者6名。各分工会推荐“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名额按女职工总人数3%的比例推荐,“优秀女工工作者”和“巾帼示范岗”的推荐评选由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巾帼示范岗
1.女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6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团结奋进,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事迹突出。
3.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业绩创一流,工作成效得到本单位、本行业、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受到群众或服务对象的广泛赞誉。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
2.工作创新。发扬“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女职工。
3.服务高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服务意识强,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4.作风优良。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文明的服务礼仪,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女工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专职或兼职女工干部。评选条件为:
1.热爱女工工作,积极探索新时代女工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在女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充分发挥女工组织作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在组织发动女职工参与学校建设和改革发展,促进女职工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等方面成绩突出。团结带领女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在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女职工的一致好评。
3.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深受女职工拥护和信赖。
4.女工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成效,并对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女工工作和各项活动。
三、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激励作用。
2.各分工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1份以及电子版报送学院工会女工委(妇委会),联系人:刘华琼 邮箱:814134544@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评选名额分配表
2、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巾帼示范岗推荐表
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女工工作者推荐表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