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方案》的要求,为巩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广泛发动全校教职工认真投入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教职工家庭整体素质,增强教职工讲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自觉性,塑造我校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文明教职工”、“文明家庭”及“文明楼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文明教职工评选条件
(1)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三有”:即有笔记、有心得、有调研报告,参加学习的次数不少于规定的90%。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打扑克、麻将、不用微机打游戏。
(3)积极主动承担部门和学院的重点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4)讲礼貌,讲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和处理电话业务,优质服务,文明办公。
(5)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7)作风扎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8)精神饱满,衣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
2、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爱祖国、爱集体、爱学院。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无赌博、封建迷信、涉黄、吸毒等行为;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家庭成员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3)计划生育,勤俭持家。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铺张浪费,讲究卫生(具有优美的居住环境。居住绿化、美化、净化,现代气息浓,种植花草,室外整洁卫生);
(4)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育子女;
(5)邻里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文明示范家庭评选条件
在达到文明家庭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有更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评选对象与方法
1、评选对象:凡本校正式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方法: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分工会评选推荐、学校工会审定的方法进行。“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无名额限制,“文明示范家庭”控制在“文明家庭”的10%以内。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五好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中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2、家庭成员中有违反社会公德,受到通报批评、处分、收审者;
3、家庭长期不和闹离婚者。
四、具体要求及表彰
1、各分工会要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八荣八耻”及社会主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时间:请各分工会于2014年5月 20日之前将“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名单及 “文明示范家庭”申报表报至校工会。
4、表彰:对评为“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示范家庭”的均通报表彰,“文明家庭”、“文明示范家庭”挂牌到位。
附件:《“文明示范家庭”申报表》
2 0 1 4年 4月 20 日
附件:
《“文明示范家庭”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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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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