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符合年检制职工进行体检
和已婚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的
通 知
各分工会:
为充分体现学院对职工的关爱,保证职工的健康,使全体职工身心健康地投入工作。根据《教师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学院于2016年7月1日—10月31日对学院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县级及以上职务、年龄大于45周岁(含45岁)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和已婚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注:已婚育龄女职工(49岁及以下)妇科检查必须于8月31日以前完成)。检查地点:学院附属医院。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符合体检条件的职工,并讲明要求,严格遵守体检时间安排,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体检时间安排表
2.体检项目表
3.已婚女职工妇科检查项目表
4.体检须知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