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和办证说明
各院(系、部)计生干部在每月28号以前将本部门育龄妇女的结婚情况、怀孕情况、子女出生情况、节育情况报学院计生办,由院计生办工作人员汇总上报隆中办事处。
办证说明和要求:
一、办理《生育服务证》:各院(系、部)计生干部首先要掌握并及时通知育龄妇女在怀孕之前到院计生办领表填写,然后到夫妻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并带上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以及夫妻近期合影照一张( 10元钱工本费)一起交到院计生办工作人员处并办理。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育龄妇女孩子出生后,各院(系、部)计生干部要及时上报计生办并通知本人到院计生办填表登记,到夫妻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持《生育服务证》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10元钱工本费)交计生办工作人员并办理。
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申请人到各院(系、部)领表填写各项内容,经计生干部签字、盖章后,带上填好的表格和一寸彩色照片到隆中办事处办证。
2、各院(系、部)计生干部将申请人填写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存根于每月28日交院计生办。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计生办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