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激励全院女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奋发向上、建功立业,为全面建成 “省内领先 全国一流” 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贡献力量。学院决定,在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为我院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名额
巾帼示范岗6个、巾帼建功标兵26名、优秀女工工作者6名、和谐家庭25个。各分工会推荐“巾帼建功标兵”、“和谐家庭”候选人名额按女教职工总人数3%的比例推荐,“优秀女工工作者”和“巾帼示范岗”的推荐评选由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巾帼示范岗
1.女教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6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岗位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团结奋进,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事迹突出。
3.岗位人员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创一流,工作成效得到本单位、本行业、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受到群众或服务对象的广泛赞誉。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
2.工作创新。发扬“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女教职工。
3.服务高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服务意识强,为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4.作风优良。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文明的服务礼仪,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促进学校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女工工作者
优秀女工工作者评选对象为专职或兼职从事女工工作连续满两年及以上的女工干部。评选条件为:
1.热爱女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新途径,开拓创新,在女职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作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在组织发动女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和改革发展,促进女工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等方面成绩突出。团结带领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在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广大女教职工的一致好评,且对本单位女工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
3.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深受女教职工拥护和信赖者。
4.女工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成效,并对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女工工作和各项活动。
(四)和谐家庭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各项义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质,无不良嗜好,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家庭完整,子女健康,无重男轻女思想,敬老爱幼,邻里和睦;家庭成员富有同情心、爱心和正义感,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环保意识,注意公共卫生;发扬节约的传统美德,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
3.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有良好学习氛围,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爱岗敬业,献计献策,勇于创新。
4.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稳定,相互支持、理解、包容、鼓励。
三、要求
1.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激励作用。
2.各分工会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报送学院工会女工委(妇委会),联系人:刘华琼 邮箱:814134544@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注: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女职工知识竞赛实施方案》规定,代表学院参加襄阳市“中行杯”女职工知识竞赛获二等奖的选手闵德美、闻娱和杨柳三位同志授予“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一并表彰,不占用本次评选表彰名额。
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表
2、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巾帼示范岗推荐表
4、优秀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
5、和谐家庭推荐表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分工会名称
|
女职工人数
|
巾帼建功
标 兵
|
和谐家庭
|
巾 帼
示范岗
|
优秀女工工作者
|
1
|
机关
|
60
|
3
|
3
|
|
|
2
|
医学院
|
73
|
3
|
2
|
|
|
3
|
经管学院
|
45
|
2
|
2
|
|
|
4
|
人文艺术学院
|
36
|
2
|
1
|
|
|
5
|
汽车工程学院
|
33
|
2
|
1
|
|
|
6
|
生物工程学院
|
19
|
1
|
1
|
|
|
7
|
外事旅游学院
|
30
|
2
|
1
|
|
|
8
|
建筑工程学院
|
13
|
1
|
1
|
|
|
9
|
公共课部
|
37
|
2
|
1
|
|
|
10
|
思政部
|
15
|
1
|
1
|
|
|
11
|
图书馆
|
28
|
2
|
1
|
|
|
12
|
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
|
5
|
1
|
1
|
|
|
13
|
继教院
|
7
|
1
|
1
|
|
|
14
|
离退休工作处
|
3
|
|
1
|
|
|
15
|
附属医院
|
78
|
3
|
3
|
|
|
16
|
离退休人员
|
248
|
|
4
|
|
|
共计
|
730
|
26
|
25
|
6
|
6
|